114.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时候,你来不来?_被扫地出门后渣攻跪求我回头
笔趣阁 > 被扫地出门后渣攻跪求我回头 > 114.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时候,你来不来?
字体:      护眼 关灯

114.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时候,你来不来?

  您现在阅读的是由精品提供的—《》114.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时候,你来不来?

  “说吧,下一步怎么打算?要不就跟我走吧。”

  拉着林鹿出了宁氏集团,直接在附近找个咖啡馆坐下。白雾又从口袋里掏出个泡泡糖嚼了起来。他看了眼手表。

  “估计十分钟内,宁总就会派人过来,要把咱们给抓回去了。林鹿,我把你弄到国外去吧,彻底躲开宁总,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怎么样,去不去?”

  ——彻底躲开宁致远……

  这念头第一次出现在林鹿脑海里。出乎他自己意料的是,他竟然真的动心了。

  之前李医生那句“小心”,叫他心里蒙了一层阴影。那些时断时续的记忆,隐隐约约的恐惧,都叫他心悸。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他却有点怕宁致远。而且,他也需要时间去想想未来,考虑下究竟该何去何从?

  “来不来?我知道个好地方,是个热带小岛,风景可棒了!偷偷告诉你,那边我要人有人,要枪有枪,长腿细腰兵哥哥更是要多少有多少,到时候让你好好爽爽……”

  白雾挤眉弄眼,胳膊肘还撞了林鹿一下。知道他是特意逗自己开心,林鹿也不忍扫了他的性,勉强跟着笑笑。

  “白雾,谢谢你。只是我还有事情没有做完……”

  抬起头,与宁氏总部这耸天高楼遥遥相对的,正是帝国学院的钢铁花塔。今天有些阴天,阴云密布。可塔太高了,云层深处反射出的光,反而显得塔身更加光洁摄目,叫人挪不开视线。

  “我打了一份工,是在一家夜总会跳舞。白雾,我想攒点钱,然后去圣依丝再跳一次舞。”

  “圣依丝?那不是当初你自己退赛的那个比赛吗?怎么回事,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又突然想起这个来了?”

  “是啊。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忘不掉圣依丝。”

  林鹿深深吸了一口气,神情肃穆。

  “我现在也没有别的念头。就想好好跳舞,好好赚钱,再去一次圣依丝。不管行还是不行,起码我努力过了,日后想起来,也不会那么不甘心。”

  “这样啊。”

  白雾神情复杂地看着林鹿。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劝道,

  “可是你想去比赛,也得人家肯成全你,让你去比赛啊。就宁致远那样的,他能放手吗?要不然你还是跟我走,躲躲风头。圣依丝也跑不了,过几年你再去也不迟啊?你不知道,那小岛特别好!水果好吃,男人好看,气候宜人,我和你讲啊你在那儿呆最多三个月,什么宁致远不宁致远的,你都想不起来那人是谁了!”

  林鹿笑了。他伸手按住右膝盖,稍微用力,就传来针扎般地疼。

  休养几年,重新出发。听起来真的挺不错。

  只可惜,他已经没有时间了。

  “对不起,白雾。我知道你是好心帮我,可我的身体条件已经比不了从前了。今年,大概就是我最后的机会。不去试试,我真的没法死心。”

  “可是宁总那边……”

  “我相信他不会难为我吧。毕竟我也跟了他那么多年,到最后,求不来别的,还求不来他给我个好聚好散吗?要是他真的难为我,我就跪下来求他——不求别的,就求他让我好好比完赛。他也知道我喜欢跳舞,就这么一点心愿,他会答应我的。”

  “你真的觉得他会放过你?”

  “会的。致远哥他只是性格强硬,但他不是坏人。你相信我,他不会那么残忍的。”

  ——真的不会吗?

  林鹿说得很笃定,白雾却隐约有点不安。

  他总觉得,宁致远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放过林鹿。可他也知道,林鹿这个人,看起来又软又弱,骨子里却很坚韧。别的不说,这些年只为了喜欢,就默默忍受宁致远百般刁难,有几个人能坚持下来?

  “那好吧。林鹿小可爱,我得走了。下次再见,希望你给我点好消息——比如同意跟我私奔到热带什么的。只要你答应我,我就站到你这边来。不就是个宁致远?我帮你,我们玩死他。”

  “……”

  “就这么说定了哈。再见!”

  说罢,白雾潇洒地一挥手,冲着林鹿吹了个大大的泡泡,转身要走。

  林鹿赶紧摘下鼻子上的墨镜,

  “白雾,你的墨镜忘了拿。”

  “送你啦!挡挡你的红眼睛。也不知道你梦到了什么,哭得那么可怜,我看了都觉得心疼。”

  白雾顺手刮了一下林鹿的鼻子,

  “记住了小可爱,让你哭的男人都不值得你为他哭。让你疼的男人……你还不绿了他,还等什么呢?真当我们好欺负啊!”

  ……

  告别了白雾,林鹿心情也平静了许多。他长出了一口气,将桌上奶茶喝了个精光,就准备回小旅馆了。

  站起了身,却又瞥见盘子里的精巧点心——方才白雾点了许多,却没吃几口。林鹿怕他浪费,他却挥了挥手里的黑卡,

  “你给谁省钱呢?我告诉你,这可是宁致远的卡。他这么欺负你,你就该多花点,狠狠花!服务员!你们家最贵的点心都有什么?给我一样来一盘!吃不完?我们打包!”

  当然,白雾走的时候潇洒得很,挥一挥手不带走一块点心。可林鹿看着这精巧漂亮的茶点,却忍不住想到了小美。

  萍姐家里那么困难,小美怕是从没来过这种地方。这样贵的小点心,恐怕更是尝都没尝过。

  “服务员,给我拿几个塑料盒。我要打包。”

  “打包?”

  服务员脸色一僵,说不出地怪异。边上几个喝咖啡的客人听见了,也用奇怪的眼神打量起林鹿来。

  这也很正常。这咖啡馆环境很好,消费水平也不低。周边高档写字楼林立,来这边忙里偷闲喝杯咖啡的,不是商务人士,就是白领精英。一个个最讲派头,当然不会把茶点打包带走。

  “哪里来的土包子啊?”

  “居然跑到咖啡馆里打包……”

  几声低声嘲讽传来。若是以往,林鹿听到这些,怕是要尴尬得胀红脸。可今天,他却突然发觉,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感觉真的很好。比起来,别人的眼光,真的不太重要。

  从公交车上下来,一抬头看到破败寒酸的小旅馆,林鹿突然松了口气。

  在宁致远身边,一切都是精美而昂贵的。可是他总觉得如履薄冰,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悬崖,然后粉身碎骨。而这里,贫穷却真实,才是属于他的生活。

  “萍姐,我回来了。”

  林鹿带着笑意迈进宾馆,却没看到萍姐的身影。

  真奇怪,往常萍姐一天到晚坐在柜台前,守着她这两层楼的小生意。毕竟关系到她们母女的生计,断不能掉以轻心。

  可今天,她居然不在。

  林鹿提高了声调,

  “萍姐,小美,你们去哪了?我带了点心,快来尝尝啊!”

  还是没有回应。

  难道她们出门了?

  不对啊。就算出门,也该锁好大门。这小旅馆虽然寒酸,却也有不少家具家电。哪有敞开大门唱空城计的道理?

  究竟怎么回事?

  没等林鹿想明白,就听到二楼传来动静。

  林鹿抬起眼。楼梯上光线很暗,露出一双浮肿的脚。脚的主人似乎很累了,每走一步,木头台阶就尕吱一响。拖鞋底蹭着台阶,往下挪一步,就露出一截身体。终于,林鹿看到了萍姐微微驼背的身子,和一张疲惫的脸。

  几天不见,她像是老了十岁。

  林鹿心里咯噔一下,脸上的笑容也不由自主地消失了。

  “萍姐,我回来了。”

  越说语调越低,最后忐忑收尾。林鹿紧盯着萍姐,看到她疲惫地点了点头。

  她看向林鹿,却避开了他的眼睛。只是歪着头抽出根烟,咬在嘴唇里。

  她头发乱糟糟的,随便绑在脑后。脸色不大好看,打火机的火跳动着,映出她满眼的血丝。

  “萍姐,你脸色好难看啊。我替你看着店,你去休息吧。”

  “用不着。”

  萍姐的声音硬邦邦的。像是一堵墙,将林鹿远远隔开。

  林鹿更忐忑了。常年生活在徐秋君和宁致远身边,叫他形成了一种本能——别人不高兴的时候,他会更加小心翼翼地讨好对方,却从不敢直接问一句“怎么了”。

  所以他小狗一样在地上蹭了蹭鞋底,不安地抿紧嘴唇。犹豫了一会,他小心地打开餐盒,拿起块点心送到萍姐面前。

  “萍姐,你看这点心是不是很好看?小小的,但是很好吃!你尝尝看?”

  萍姐一把推开他的胳膊。

  点心滚落地上,裂成了碎末。

  “萍姐?”

  林鹿呆住了。他不知所措,更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他低声下气地问道,

  “对不起,我是不是惹你生气了?”

  “你身上的衣服哪里来的?”

  “什么?”

  低头看了一眼,林鹿嗓子一紧。这是件宽大的衬衫,是他从宁致远衣橱里随手拿的。毕竟,那件舞服已经被撕烂了,宁致远给他的外套也沾了血不能再穿。他总不能光着身子离开宁氏集团。

  虽然男人的身体比他强壮许多,这衣服大了好几个号码。可上乘衣料挺括大方,套上去反而有点OVERSIZE的时髦感,并不很奇怪。所以萍姐为什么要发这么大的火?

  “这是我一个朋友的……”

  “什么朋友?叫你好几天夜不归宿,连个音信也没有的朋友?在你脖子上啃出一圈儿淤青,走路都他妈的打晃儿的朋友?你这几天去哪里了,吃他的住他的睡他的,就连点心也是他买的!对不对?”

  萍姐烟嗓沙哑,眼睛里血丝更重了。

  “你每天辛辛苦苦去跳舞,不是为了攒钱比赛吗?不是为了争口气吗?不是为了重新圆你那个什么梦吗?可现在呢?夜魅跳了这几天,你就跳到男人的床上去了?!林鹿,你当初被人丢出来,哭哭啼啼站在这儿,你当时都说了什么你自己还记得吗?

  这才多久!你才和那有钱男人分手几天,伤疤还没好利索,你就忘了疼了?”author_say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59.cc。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59.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