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耻辱之人_乌鸦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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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耻辱之人

  部落迁徙对这个世界的居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们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种生活,成为了游牧民。由于中小型部落养殖物只有鸡,所以他们姑且只能算是游民,五百人以上的大型部落才有资格和能力饲养牛羊,成为牧人。

  李本和周浩渺按照契约的规定,要为部落服务至少半年。这一次的部落迁移,他们两个便成为了开路先锋。

  “真正使唤起来可是毫不客气哦,一上来就给最危险的工作,莫不是要把这一年的成本在半年内都收回去?”

  李本没理会周浩渺的废话,仔细观察着周围,新鲜事物总能让他全神贯注。

  这是一片历经千年的遗迹,是大破灭之后的人们试图重新建立秩序的妥协性产物——湮灭之城。

  为什么说是妥协性产物?

  这一点从其与之前见过的宏伟高科技城市遗迹的两种截然不同的风貌上可见一斑。

  这个地方充斥的不是各种金属复合材料,而是巨人般的苍白骸骨和早已干涸枯败的黑色血肉、皮肤脂肪。

  城市以血与骨交织建立。

  他们从过去的历史记载中得知,曾今数百亿的人口锐减至不足五十亿后,大多数人类意识到,过去的科技再也无法拯救自己,于是在向混沌寻求帮助的过程中,发展出许多不同的分支。

  共生者就是其中之一。与现在的混沌猎人需要各种选拔、训练、祭祀、仪式等繁复苛刻的培养过程不同,所谓共生者,是任何人都能获得混沌力量的存在。

  人们找到了一种受混沌力量影响而产生的寄生生命体——耻辱虫,培养这种生命体,让其寄宿在自己身上,这就是唯一的条件。

  而代价就是——放弃为人。

  受到寄生的人类在外观上将会变得无比奇特,甚至说是恐怖。

  其特点一是失去皮肤和毛发,将自身的脂肪和肌肉纤维暴露在外。

  二是口鼻眼耳异化,整个面部被一层透明而坚韧的粘膜包覆,里面会充满一种类似羊水的无色液体,再也不需要呼吸,眼球失去瞳孔,完全变白,但似乎还有视力。

  三是外骨骼生长,身体内的部分骨骼长出体外,成为盔甲或刀刃。

  四是失去性别。

  完成这些异变之后,很难再说这种生物是人类了。

  唯一相同的地方是灵魂,作为人的意识和意志都会得到保留,这点与现在的混沌猎人一般无二。

  付出代价的共生者们得到的力量非常强大,在个体智慧上也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这样的存在完全有能力在混沌生物横行的世界中存活下去,于是越来越多不甘死亡的人成为了共生者,他们聚集在一起,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建立了一个个城市,这些城市被称为湮灭之城。

  一开始,湮灭之城欢迎正常人类的到来,会为他们提供庇护,因为不少共生者是为了保护家人才放弃了人类的身体。那段时间,共生者们受到人类的爱戴和尊敬,成为共生者,被视为荣耀。

  然而好景不长,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怪物一样的共生者,也不是所有带着人类意识的共生者都有足够坚韧的心灵去每日面对自己的丑陋与恐怖。寄生生命体的“耻辱虫”之名也是自那时某些人的言语蔑称中而来。

  灾祸开始于一个决定——共生克隆人的使用。

  利用克隆手段,使克隆人婴儿一开始就被寄生,作为被奴役的工具而成长、使用。制作“基因崩解药剂”,埋入克隆体的颈部脊髓,出现反抗等异常情况就会立刻引爆,使其在药剂作用下分解为各类构成生命的基础有机物。

  于是共生者的地位直线下降,成为人人唾弃的存在,他们再也不被看作人,而他们也从没认为自己是人。

  傲慢成了人类毁灭的根源。

  共生者比人类强大、比人类聪明,人类依靠共生者的庇护才能存活,可却奴役着共生者。

  这是不符合秩序规则的混沌现象。

  第一个反抗的共生者很快出现,人们炸碎了他的脊柱,药剂渗透了他每个细胞内的基因。初时,正如人们所预想的那样,共生者的血肉开始像蜡烛一样溶化,骨骼变得比干燥的碎土还要脆弱,在痛苦、愤怒的嘶吼中,最终裂解为一滩令人作呕的粘液。

  人们唾弃他,往粘液上吐口水、撒尿,活像见了腐肉的苍蝇,绕着无意识的战士尸体得意洋洋地嗡嗡叫,自以为伟大。

  令这些人没想到的是,共生者强大的关键——耻辱虫并没有死去。在一群人惊愕、怀疑、慌乱的视线中,那滩粘液快速地重新聚拢,使共生者重生。

  这一次,没人能挡住他。

  觉醒的共生者们,没有杀光人类,而是将人类作为他们发展的垫脚石、实验室的小白鼠,刻意圈养他们。有时为了娱乐,还会抽取一些人类为他们植入耻辱虫,将他们投入竞技场互相厮杀。这样的人被称为耻辱者,在完成取悦共生者的任务后,就被扔进高温熔炉中烧死,由于强大的生命力,死前的惨叫也会成为共生者的另一道精神小菜。

  自此,人类与共生者、与湮灭之城,彻底分道扬镳,成为死敌。

  当然,眼下共生者们已经毁灭了。毁灭的具体原因不清楚,根据一些人的调查,推测是某种实验事故导致的。

  “这个地方的混沌侵蚀度比较高,从这边借道会有一些风险。”李本根据自己的感知判断道。

  “也就那样吧,还没有弗拉明巢穴那附近来得有压迫力,从这快速通过应该没什么问题,这种路又不是头一次走。绕路的话也不清楚会碰上什么样的情况。”周浩渺说。

  土地被黑色物质覆盖,他们就像是站在动物尸体上一样,脚下触感反馈,干硬中又带有一丝丝微弱的弹性。

  李本情不自禁去触碰那些巨型白骨,敲敲打打,发现其坚实程度远超正常动物,可能比自己的剑还要强韧。他又从地上捡起一小块碎骨,根据其重量和体积判断密度,粗略的计算结果竟然超过30克每立方厘米,这已经大大超越了他已知密度最大的金属锇。

  根据自己了解到的,眼前的这座湮灭之城其实不过是主城的外支小镇,那些由骨头和血肉建成的房屋最高大的也就百来米,单论气势肯定不如曾经的科技城。不过这诡异的气氛却是头一次感受。

  “这不像是一座城市,我们更像来到了某个巨大生物的体内,走在他的血管里,这种感觉很不好。”李本说。

  “你这么一说让我也觉得很不舒服,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见到什么奇怪的东西,怎么办?就这么回去吗?”周浩渺说。

  “进去看看吧。”

  “不是吧?你要进那些房子里?不是房子,是进那些大肉块里?我们借道又不用走那边,只要在外头过就行了。干嘛?你是科学家吗?”

  “你难道就不好奇?”

  “好奇归好奇,主要是没有这个必要,在外面就这么瘆的慌,里面只怕更让人恶心。”

  “那你先回去报告情况吧,我一个人去看看,你们过来的时候,我差不多也出来了。”

  “你要是碰上危险怎么办?”

  “那就是安德烈的事情了。”

  “那好吧,你加油,我先撤了。”

  熟悉李本个性与能力的小周干脆地回去报告情况,只留他一人向这座遗迹发出疑问。

  这里说是血肉与骨骼交织筑城,其实也还有金属存在,不过大多被丰厚的肌肉纤维包裹,故而看不出罢了。李本就是通过一个残破的金属门进入了城市内部。

  当周浩渺和部落的队伍到来时,如他先前所说的,自己已经在路上等着了。

  但是带队的人却不敢靠近他,因为他身边多了一个生物,那个在历史记载中本该消逝的共生者。

  “该死,这是什么情况?”杰弗里问周浩渺。

  “我也不知道啊,我过去看看吧?”

  “别轻举妄动!”

  “没关系,让他去。”本该待在队伍中央的先知走到了队伍前头说。

  作为一个部落拨开迷雾,指导人们前进生路的先知,安德烈无疑就是部落的首领,他的话就是最高的指令。

  共生者坐在地上,双膝抱着蜷起的双腿,将头深深埋入其中,似乎不敢面对这个世界。

  李本是将他从湮灭之城中拖出来的,他算不上特别重,显然他身体的骨骼密度与李本之前掂量的那块是不同的。

  周浩渺走到李本身前五米开外,大声问他:“李本,你别乱搞啊!那个东西,他还活着吗?”

  李本回答说:“活的,不过疯了。”

  “危险吗?”

  “不清楚。他说的通用语很乱,我听不懂。”

  周浩渺拔出银剑,戒备地靠近李本,做好随时遁入异空间的准备。

  “兄弟,你到底想干嘛?你从哪找到他的?”

  “一个卵...或者说是一个很像人类子宫的生物装置中找到的,那里有很多器官粘液...”

  周浩渺打断他说:“OK!明白!了解!不用那么详细。我就问你把他带出来干嘛?别告诉我你想把这玩意儿留在部落里。”

  李本沉默了。

  “我靠,你在想什么啊?谁敢让他进来啊?”

  “你。”李本盯着他。

  “别开玩笑,说正经的!”

  “虽然听不懂他说话的全部意思,不过我还能听懂几句碎片——‘前往另一个世界、空间超越。’”

  周浩渺凝眉问:“什么意思?”

  “回家。”显然李本这里指的是回到原本的世界。

  “嘶....你想说这家伙身上有回去的办法?”

  “起码有线索,你不想回去吗?”

  “当然想,不过我基本没报什么希望了。话说回来,你凭什么认为我能把他留在部落?还有,你去里面到底看到什么了?”

  “里面大部分通道都堵死了,我没能走多深,很多景象跟外面看到的没区别,只是多了些类似电子仪器的东西。”李本忽略他前面的那个问题。

  周浩渺没多问,走到共生者旁边观察他。

  一如典籍所记载,他的外观是骨骼、红色肌肉、白色脂肪组成,手脚关节的分布倒是跟人类无异。现在这家伙正发出一些古怪的音节,很小声,并且断断续续,从他目前的姿态来看,似乎除了让人看得难受外,也没什么威胁。

  “我觉得他不是共生者。”李本说。

  “那还能是什...哦,你猜他是耻辱者?有什么根据吗?”

  “他的体重,如果是自幼就与耻辱虫共生成长,其骨骼密度应该会很高,体重也会增加,就算比不上这些构造建筑用的,也不会差很多,可这位却只比一般人重不了多少。”

  共生者完成寄生变化后是需要时间成长的,眼前这一位是成人姿态,骨骼密度又不大,就说明他是原本正常的成年人类寄生变成的,用类似冬眠仓的东西活到了现在,才导致骨骼没有变化。

  周浩渺思考了下说:“我回去说说看吧,当然,他身上有回家线索的事情我们都要保密。”

  他回身向部落的队伍走去,对杰弗里等人说明那家伙暂时没有威胁以及李本的精神尚属正常这两点后,拉着先知躲到一旁说起了悄悄话。

  最终结果就是,在杰弗里的强烈不满下,不知名的共生者被带进了部落,被安排去看守他的是独臂的布莱恩和胡克斯。

  “所以,关于这个共生者,你有什么计划吗?”队伍远离湮灭之城后,周浩渺问李本。

  他答道:“他的理智十不存一,要想获得更多信息,必须去调配能让他清醒的魔药,实在不行,就去直接审问他的灵魂。”

  “用黑魔法?你什么时候变成一个邪恶术士了?”

  “猎人是个综合职业,得什么都得懂一些。”

  “不对,关键是你哪学来的?都不分享给我!”

  李本从胸前拿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说:“路上捡的。”

  “我靠,这什么运气?”周浩渺一下把册子夺过来翻看。

  看了几页后他说:“额,还是不对啊,我们的能力跟一般混沌猎人不同,咱们调个药还行,但是用不了魔法啊。”

  “到下一个避难所找别人帮忙。”

  没有与混沌结合的人无法使用混沌力量,但李本清楚自己有可能已被混沌感染,能够使用魔法,只不过这时候还不能暴露自己。

  “好吧,那就先从魔药入手,你打算用哪个药方?”

  “亚克席。”

  亚克席魔药可以用于修复秩序,解除因混沌侵蚀而陷入精神失常状态的人。

  “嗯,材料是鸡尾翎、纯净土壤、麻药果、混沌藤还有...”

  “还有净水。”

  关于净水,周浩渺对它有一些不好的回忆。

  净水是无色无味的液体,其作用为消除气味,隐匿自身的混沌或秩序气息,还能在某种程度上对抗混沌侵蚀,是这个世界所有人必备的东西。

  然而净水的制造过程却让人十分难以接受。巫师们认为,最洁净的东西要从最污秽的东西中提炼。所以实际上,净水的原材料就是人或其它动物的粪便和尿液。

  而最开始接触净水的周浩渺当然不知道这些,教官杰弗里将净水交给他并告诉其属性后,出于好奇他舔了一口尝尝味道。这一行为立刻引来众人的围观,都问他味道怎么样,还说了些没有毒,放心尝之类的话。

  知道原因后,周浩渺就对这东西有了严重的排斥,若非净水是必须品,他一定不会再想见到它。

  “行吧,这些东西部落里都有库存,我跟负责保存的杰克很熟,拿一点问题应该不大。”

  “没有瞒着其他人的必要,随便找个借口就行,恢复共生者的理性,对于研究了解过去发生的事有好处,而且我们留下他必然有目的,杰弗里他们会盯着这一点。”

  “也对,回头把那家伙交给避难所去研究,他们应该会很感兴趣。”

  基本如李本说的那样,在告知杰弗里他们的要求后,教官只说声知道了,便是默许了这些。

  魔药很快调配好了,亚克席算是一种较常见的魔药,毕竟被混沌侵蚀已经跟感冒一样是种常见病了,它还有升级版的配方,但需要不少难得的材料,部落显然是拿不出来的,就算能,也绝不会同意。

  调配完魔药并不意味着直接服用就好了,还必须要念一段祝词,请求神明的加护才能生效。而同一种配方调制的魔药,如果使用不同神明的加护,最终的效果也会截然不同。

  这其中的原理其实与献祭是一样的,只不过献祭的物品是调制药罢了,而药物的效果,其实就是神明的反馈。

  亚克席魔药的加护神明是这个世界人类传说中的智慧与理性之神,也叫不死塔翁——维斯顿,形象上是一个管理着图书馆的男性老头。

  由于共生者的嘴实际上是不能使用的,所以他们与外界交换物质的形式都是通过直接接触,这一点需要共生者主动控制。

  因此,面对精神失常变得痴呆的共生者,能不能让他顺利接受魔药治疗也都得看天意。

  “魔药变少了,他吸收了。”周浩渺将魔药放在共生者的背部,看着药液渗入他体内。

  围观的人还有很多,人们都对这个活了千年的家伙很感兴趣,连带着一直不满的杰弗里也按奈不住好奇心地跑来观看,美其名曰防止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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